深圳高技能人才引進入戶政策有新變化,特級技師、首席技師可參照高級技師申請辦理人才引進入戶……近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高技能人才引進入戶若干事項的通告》(下稱《通告》)。《通告》明確,持有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高技能人才,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入戶。目前系統已經上線并接受申請。
根據《通告》,持經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備案的評價機構核發且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進緊缺職業目錄(職業技能等級類)》的一級、二級、三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分別參照持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申請辦理人才引進入戶。特級技師、首席技師可參照高級技師申請辦理人才引進入戶。上述證書須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可核查,通過市外評價機構評價取得的證書無須參加相應等級的綜合水平測試。
2016年發布的《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規定,高技能人才申請辦理人才引進入戶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高級技能職業資格,且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這里的職業資格證書需同時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進緊缺職業目錄。非在深圳市參加考試的技能職業資格證書(含全國、全省統考類),須通過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相應等級綜合水平測試。
近年來,國家、省持續推動人才評價制度改革,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發生了較大變化,原“五級工”制度調整為“八級工”制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取代職業資格評價成為技能人才評價的主要方式,為適配上述人才評價改革,更加暢通高技能人才“引育留用”通道,深圳根據國家及廣東省的人才評價改革調整了高技能人才引進入戶相關政策。
新政策主要有3點變化:一是證書類型擴容,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可參照職業資格證書用于申請辦理人才引進入戶;二是特級技師、首席技師可參照高級技師申請辦理人才引進入戶;三是通過市外評價機構評價取得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無須參加相應等級的綜合水平測試。
為了保障政策銜接順暢,技能人才評價改革前已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2016年的《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申請辦理人才引進入戶,繼續執行《深圳市技能人才引進緊缺職業目錄(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