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2號
根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將我局2024—2025年度組織化肥、照明光源及燈具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因標稱生產經營單位地址信息不詳、無有效聯系方式或拒絕簽收等無法送達的信息(見附件1、附件2)予以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30天,即視為送達。
一、結果獲取途徑
請所涉產品的標稱生產者、被抽查經營主體致電聯系(聯系方式見附件3)獲取書面檢驗結論等文書資料。
二、異議處理流程
對抽查產品檢驗結果等有異議的,請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或異議說明,并提交相關材料。最終結論以復檢或核查結論為準。逾期未提出的,視為認可該抽查結果。
聯系人:張鏷文,聯系電話:020-38835254、020-38835528。
附件: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