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2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2024年,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LED控制裝置等11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共發現不合格產品345款(見附件1、附件2),其中50款產品為GB 17625.1-2022《電磁兼容 限值 第一部分: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正式實施日期2024年7月1日前生產,僅諧波電流項目不合格(見附件2)。本次抽查線下發現不合格產品78款,線上發現不合格產品267款。不合格產品涉及固定式通用燈具191款、嵌入式燈具71款、可移式通用燈具42款、水族箱燈具28款、讀寫臺燈10款、投光燈具2款、LED控制裝置1款。經比對近兩年監督抽查結果,有42家生產單位連續兩年被抽查發現存在不合格產品的情況(見附件3)。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固定式通用燈具。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191款(其中天貓105款、京東38款、淘寶9款、阿里巴巴4款、拼多多4款、唯品會1款),其中13款產品為2024年7月1日前生產,僅諧波電流項目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標記、結構(含光生物危害)、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接地規定、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防觸電保護、防塵、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耐熱、耐火和耐起痕(以上均為安全標準項目),以及諧波電流、騷擾電壓(電源端口)或騷擾電壓(電源端子)、輻射騷擾(30MHz~1GHz)或輻射騷擾(30MHz~300MHz)、能效等級(光效)、能效限定值(光效)、顯色指數。
(二)嵌入式燈具。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71款。(京東30款、天貓15款、小紅書3款、抖音2款、拼多多2款、淘寶2款),其中8款產品為2024年7月1日前生產,僅諧波電流項目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標記、結構(含光生物危害)、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接地規定、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防觸電保護、防塵、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以上均為安全標準項目),以及諧波電流、騷擾電壓(電源接口)或騷擾電壓(電源端子)、輻射騷擾(30MHz~1GHz)或輻射騷擾(30MHz~300MHz)、能效等級(光效)、能效限定值(光效)、顯色指數。
(三)可移式通用燈具。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42款(其中天貓12款、京東6款),其中24款產品為2024年7月1日前生產,僅諧波電流項目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標記、結構(含光生物危害)、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防觸電保護、防塵、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耐熱、耐火和耐起痕(以上均為安全標準項目),以及諧波電流、騷擾電壓(電源端口)或騷擾電壓(電源端子)、輻射騷擾(30MHz~1GHz)或輻射騷擾(30MHz~300MHz)。
(四)水族箱燈具。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28款(其中天貓19款、京東3款、淘寶1款、唯品會2款),其中有1款產品為2024年7月1日前生產,僅諧波電流項目不合格(見附件2)。不合格項目為:標記、結構(含光生物危害)、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防觸電保護、防塵、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耐熱、耐火和耐起痕(以上均為安全標準項目),以及諧波電流、騷擾電壓(電源端口)或騷擾電壓(電源端子)、輻射騷擾(30MHz~1GHz)或輻射騷擾(30MHz~300MHz)。
(五)讀寫臺燈。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10款(其中天貓5款、拼多多3款、京東1款),其中4款產品為2024年7月1日前生產,僅諧波電流項目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諧波電流、騷擾電壓(電源接口)或騷擾電壓(電源端子)、輻射騷擾(30MHz~1GHz)或輻射騷擾(30MHz~300MHz)、顯色指數(Ra、R9)或顯色性。
(六)投光燈具。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2款,均為線下抽查發現。不合格項目為:標記(安全標準項目)。
(七)LED控制裝置。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1款,為線下抽查發現。不合格項目為:異常狀態(安全標準項目)。
(八)單端熒光燈。本次抽查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九)道路照明燈具。本次抽查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十)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本次抽查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十一)雙端熒光燈。本次抽查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三、不合格產品處置情況
我局已責令生產銷售單位停止銷售本次不合格產品,將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錄入監督抽查數據庫,并依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規范》的規定,將相關產品信用信息錄入經營者的質量信用檔案,通過“粵品通”質量技術服務平臺(二維碼詳見附件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向社會公示。組織各有關市市場監管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依法從嚴從快從重處置,并跟蹤抽查和實施重點監管;對存在缺陷的產品,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實施召回,召回情況及時報送轄區市場監管部門。督促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
1.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
2.銷售領域僅諧波電流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3.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連續兩年存在不合格產品的生產單位名單
4.“粵品通”微信小程序二維碼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