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廣東對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政策有關問題進行解答(以下簡稱《解答》),明確學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費從2025年秋季學期開始實行,將免除全省公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在讀大班以及混齡班5歲以上兒童)在園兒童的保育教育費。
本次免保育教育費政策覆蓋所有幼兒園大班適齡兒童,無論公辦民辦,還是城市鄉村。此外,免費范圍也包括小學附設班、特殊教育學校、兒童福利機構和殘疾兒童康復機構。《解答》指出,在經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參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在園兒童家庭收取。現行的學前教育收費政策(小班、中班)繼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解答》明確,免保育教育費標準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不含伙食費、住宿費及經批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執行。伙食費、住宿費及經批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仍按相關規定收取。
《解答》明確,從2025年秋季學期起,在國家統一實施的免保育教育費政策基礎上,廣東繼續執行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資助政策。從2011年起,廣東對在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含公辦性質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幼兒班就讀的3至6歲常住人口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進行資助,目前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
此外,《解答》指出,實施免保育教育費后,廣東繼續執行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撥款政策,標準為不低于每生每年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