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審批廣州市黃埔區2023年度第六十六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請示》(穗府報〔2025〕95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黃埔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0.1105公頃(其中耕地0.0204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另同意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0.0020公頃。上述批準建設用地0.1125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用于城市建設。
二、請你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
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2日